張貼日期: 2021-05-04 09:55:24 點閱:321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0年4月28日府民戶字第1100151013號函及「新
住民生活適應輔導補助要點」辦理。
二、為落實新住民照顧輔導措施,提升其在臺生活適應能力,
順利適應我國生活環境,共創多元文化社會,並協助累積
上課時數,使能順利歸化我國國籍,110年度訂於鹿港及北
斗開辦生活適應輔導班2班,由該轄戶政事務所承辦,每班
授課72小時,所有課程完全免費,並歡迎家屬陪同參與學
習過程,惠請協助宣導並轉知新住民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