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衛生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9-01 20:31:57 點閱:32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05580號函辦理。 二、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110年8月24日至9月6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集會活動人數上限放寬為室內80人、室外300人,請先行依新聞稿之集會活動人數上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