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9-03 15:44:00 點閱:237
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0年8月25日原民教字第1100048466號函暨「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依上開要點第7點第1款規定,申請本助學金,應於每年9月30日前填具申請書,並檢具蓋有原住民身分戳記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向就讀學校申請。 |
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繫窗口:社頭國中汪組長(聯絡電話04-8732047#210,傳真電話04-8730743,電子信箱shmilm@ch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