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生活教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1-09-22 11:05:23 點閱:41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18826A號函辦理。 二、檢附內政部警政署宣導函文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