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衛生組長
張貼日期: 2021-10-05 16:36:48 點閱:336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衛生局110年9月29日彰衛稽字第1100054324號函辦理。 二、本府各局處依「高感染風險場域」及「各局處新冠肺炎防疫稽查輔導場域」之權責場域執行及管理公告之防疫措施,如有查獲違規事項由各權責單位依據旨揭防疫措施裁罰規定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