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11-16 16:42:16 點閱:177
(110.11.16府教學字第1100409924號函)
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11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00139149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1日臺教師(二)字第1100139149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黃英培專員(電話:02-7736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