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衛生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5-02 14:07:29 點閱:37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54910號函辦理。 二、學生請疫苗假時,請班級導師確認家中是否有人陪伴及照顧。 三、6歲至11歲兒童表達能力較不及青少年,爰請於疫苗接種前後加強衛教宣導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