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19-11-20 20:57:59 點閱:584
一.申請資格:就讀彰化縣國小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A組)或四升五年 級(以下簡稱B組)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A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國語、 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B組三年級下學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
2.具資賦優異潛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觀察推薦表(簡章附件二)、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教師觀察推薦表(簡章附件三)均達80分以上。
二.其餘說明請參考附件簡章。
三.班上有符合條件之學生,請老師協助提出申請。
四.有疑問請洽資料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