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8-30 07:55:36 點閱:165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111年8月24日總處培字第 1113028010號書函辦理。
二、為協助公部門身心障礙同仁有更友善工作職場,行政院人 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於本(111)年新增相關 友善措施,說明如下: (一)人事長致身心障礙同仁關懷信:為傳遞公部門之有感服 務,經人事長撰寫一封給身心障礙同仁的關懷信,以鼓 勵其於職場上善用各項支持資源,展現專長、貢獻所 學,請各機關(構)學校協助轉致自身內部之身心障礙 同仁。 (二)製作身心障礙人員職場參考手冊(以下簡稱本手冊)雙視 點字版並授權各機關(構)學校自行印製:1、考量不同障別人員之特殊性,人事總處特設計製作本 手冊雙視點字版,並開放各機關(構)學校於協助自 身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內身心障礙同仁之目的內, 得自行洽廠商重製加印本手冊(含普通版及雙視點字 版),並於自身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內散布,且不 受時間、次數、冊數之限制,請各機關(構)學校妥 善運用。 2、各機關(構)學校非經人事總處書面同意,不得將本 手冊再授權第三人利用,亦不得擅自增、刪、修改或 割裂本手冊之內容。(三)提供本手冊之電子書及文本:為使各機關(構)學校能 更便利使用本手冊之內容,並響應節能減碳政策,人事 總處已將本手冊製成電子書(含普通版PDF檔及電子書、 雙視點字版TXT檔及網頁友善版),相關檔案均已置於人 事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考 試分發專區」之「身心障礙人員職場參考手冊」項下, 歡迎下載參考運用。
三、為營造友善身心障礙人員職場環境,鼓勵各機關(構)學 校能持續與所在地之勞政、社政主管機關協力合作、多元 宣導,主動協助身心障礙人員適應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