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衛生組長
張貼日期: 2019-12-21 00:33:11 點閱:446
摘錄來函說明 疾病之學童應建置完整個案資料,於每學期導師、任課老師、健康中心、學務處、輔導室及相關處室,進行溝通協商,並應加強老師對健康上有特殊顧慮學生,從事體能或其他課程風險評估的敏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