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02-09 11:28:21 點閱:511
(112.2.8府教學字第1120042309號)
主旨:有關111學年度本縣「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人員獎勵」之原班任課教師敘獎填報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12月6日府教學字第1110476313號函辦理。
二、依據「彰化縣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人員獎勵計畫」第2點第3款規定略以「原班任課教師對篩選測驗未通過且未入
班之個案學生進行一級補救教學,且有補救教學之事實,其輔導之個案學生通過成長測驗或通過次一年度之篩選測驗,頒發原班任課教師奬狀 1 紙。」
三、本案獎勵對象為原班任課教師輔導篩選測驗未通過且未入班之個案學生通過111年度學習扶助12月成長測驗。請各校確實檢核原班任課教師進行補救教學之事實,再進行敘獎填報。
四、請於即日起至112年2月24日止至「教育處敘獎名冊填報系統」(http://163.23.200.220/reward/index.asp)填報敘獎名單,填報完成後請列印「擬議獎懲名冊」,併同「教師輔導篩選測驗未通過且未入班學生通過之獎勵清單」,紙本逐級核章後掃描成1個電子檔再上傳至google376470000A_1120042309.sw (https://forms.gle/5GdRBP446V7vEHup7),核章正本請自存。
五、請於112年2月24日前完成「擬議獎懲名冊」及「教師輔導篩選測驗未通過且未入班學生通過之獎勵清單」上傳作業,逾期恕不受理。
六、隨函檢附「教師輔導篩選測驗未通過且未入班學生通過之獎勵清單」1份。
七、相關填報倘有疑問,請逕洽湳雅國小學習扶助資源中心曾
詩穎小姐,電話:873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