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移民署「112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1份,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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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組長
張貼日期: 2024-02-05 11: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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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3年2月1日移署移字第11300157743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 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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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期間:自113年2月22日至113年3月22日於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網址: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請,並自系統列印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務請簽名)、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113年3月29日前,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3年5月底。
-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核發獎項及金額: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 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 報名方式:
- 申請「總統教育獎勵金」、「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獎學金」及「新住民及子女清寒助學金」者,均須由「現就讀學校」至本系統申請。
- 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須由「申請人」至本系統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