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3-21 07:59:53 點閱:119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字第1130099987號
附件:計畫說明(共1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30099987_ATTACH1.pdf)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所送113年度「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說明資料1份,請貴校加以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3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36675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弱勢族群母嬰健康,規律產檢並提升孕產相關健康識能,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3年度補助22個地方政府衛生局,結合264家產檢院所及相關單位共同推動旨揭計畫,針對高風險孕產婦(兒)提供孕期至產後6週或6個月之衛教諮詢、關懷追蹤及資源轉介等服務。
三、請轉知所屬如有符合本計畫收案條件者,可轉介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或參與本計畫之合作單位,俾利提供相關孕期照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