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7-15 09:41:24 點閱:132
(113.7.10府教學字第1130262852號)
主旨:有關財團法人永齡慈善教育基金會辦理「永齡教學認證暨 資源中心」學習扶助課輔師資研習課程時數採計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 113年7月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76670號函辦理。
二、旨案永齡基金會課輔教師研習課程內容與教育部國教署國 民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教學人員研習所列課程主題(含學習 扶助之目的與推動機制、低成就學生心理特質、學習動機 及教學經營實務案例、科技化評量系統測驗結果應用、分 科學習發展、教材教法與教學策略)相符,研習時數合計 19小時。
三、貴校教師倘若報名參與永齡基金會辦理之國民小學學生學 習扶助教學人員基礎研習課程,其於完成研習、通過該研習課程評量,並取得「永齡課輔教師」結業證書者,得採 計教育部國教署國民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教學人員現職8小時 或非現職18小時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