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0-03 20:28:20 點閱:95
一、依據「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
本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滿6個月以上,現就讀本縣公私立國
民小學學校自強學生,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
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1份。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
章);請以A4紙張印製。
(三)自強證明: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請務
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
者,請依附件「學校證明書」格式送件)。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請將等第成績換算成
數字)。
(五)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
一個月內申請者)1份。
四、申請注意事項:
(一)國民小學一年級新生,請於一年級下學期始提出申請。
(二)本獎學金須經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承辦人亦須協助
學生初審文件之正確性及齊備性,並於初審完畢後核職
章,以維申請學生之權益。
(三)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印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戳章
及承辦人員職章。
(四)本獎學金名額有限,請申請學校先行初審
五、本案請確實轉知學校導師、學生家長,並進行校內審查,
以達本案助學之功能。
六、依據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第9點,申請本獎
學金之本縣縣立國民中小學學生,經本府核定為低收入戶
者,保障每校最低錄取名額一名。
七、經複審通過之學生名單,本府將另函通知就讀學校轉知;
本獎學金無論錄取與否,各項申請表件皆不退還。
八、檢附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獎學金申請書
(請依照本文附件表格填寫)各1份。
九、本獎學金相關資訊,請逕至本縣教育處新雲端(網址:
https://www.newboe.chc.edu.tw/一般公告查詢及下載,
本府獎學金相關檔案請至本縣教育處新雲端(網址:
https://www.newboe.chc.edu.tw/業務專區/檔案下載/06
學特科/學生事務/獎助學金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