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1-21 07:53:59 點閱:262
一、依據彰化縣衛生局113年7月15日彰衛疾字第1130046248號函辦理。
二、有關腸病毒群聚停課標準,請依「彰化縣教(托)育機構及國小一、二年級幼(學)童腸病毒停課預警機制」辦理。停課標準對應燈號,可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統計資料查詢系統(https://nidss.cdc.gov.tw/nndss/DiseaseMap?id=0749)查詢。
三、學校如遇校園傳染病應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進行校安通報。另依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因國小以上學生感染腸病毒後併發重症的風險已較學前幼童大幅降低,原則上可無須停止上課。貴校應與生病學生家長溝通,讓學生請假在家休息,以降低傳染他人之機會。如學校認為校園傳播情形嚴峻時,應主動聯繫本府教育處及衛生局,配合衛生單位專業判斷進行因應處理,請勿自行宣布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