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衛生組長
張貼日期: 2020-04-10 22:50:52 點閱:31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34832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修正係新增酒精、領有藥品許可證之乾洗手、額溫槍及第二等級N95口罩防疫物資。 三、檢附旨揭公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