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學年度彰化縣私立文興高級中學暨附設國中部 清寒優秀學生入學獎助學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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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組長
張貼日期: 2024-12-13 09: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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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旨:為鼓勵彰化地區清寒優秀學生在本校完成六年一貫中學學業,達成學生以教育翻轉人生的目的,實踐天主教教育精神並善盡學校社會責任,特訂定本辦法。
- 經費來源:以本校所獲愛心捐款及慈善公益基金。
- 獎助項目:除本校頒發之入學獎學金外,其餘不足之學雜費、車資、餐費、服裝及校內外活動費用所需費用。
- 申請條件:彰化縣境內小六畢業生,持低收證明或家庭突遭變故致使經濟困難,經學校推薦,並於本校國一學生小六素養體驗營成績表現達前15%者。
- 補充條件:
(一) 經錄取之國一學生,入學後成績須維持在全學年40%以內,並且無小過以上或累計達一大過之紀錄,始核發下一學期之獎助學金。
(二) 錄取學生須符合本辦法所訂定之六年一貫,就讀本校高中部,若未直升本校高中部,則須返還本校支付之獎學金。
(三) 獲獎助之新生如有辦理保留入學資格、休學或退學者,即自動放棄獎勵資格,其已獲得之獎助金將予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