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3-19 10:35:31 點閱:2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13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0633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學生參與國際藝術競賽,
以提升藝術涵養與專業能力 並拓展國際視野。
三、114年補助國際藝術競賽項目及對象如下:
(一)本案所指國際藝術競賽或頒獎活動,其參賽者國家數至少來自3國(含)
以上為原則者,並以114年度舉辦者為限。
(二)本計畫補助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申請期間就讀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
才能班,出國參加國際 藝術競賽或領獎者。
四、申請期間自114年5月1日(星期四)至114年9月12日(星期五)止,並由學校將
申請文件及應繳資料 , 於上開期限內備文函送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 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6樓藝才品德組)張怡欣老師收,逾時送達或資料不全者,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