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4-22 13:03:16 點閱:9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4月17日府人企字第1140141321A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轉介需求同仁使用EAP服務,本府已建立標準化作業流程(含一般個案處理流程、主管人員轉介流程、危機個案處理流程及非自願個案處理流程),並依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推動策略,規劃符合性別需求之服務措施。
三、現為強化推廣效能,提供EAP宣導資料(內容涵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資源、憂鬱症與自殺防治識能宣導資訊、職場霸凌及性騷擾等議題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服務,以及社會福利資源整備等資訊)供內部會議、教育訓練、辦公場所張貼或E-mail轉知等多元宣導使用,共同提升EAP知悉率。
四、另本府教育處委由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協助114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方案,在保密原則下,提供專任及代理教師專業心理諮詢、個別(團體)諮商輔導、心理危機介入及電話晤談等專業服務內容,並請轉知教師本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