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四縣市109年寫生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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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0-08-27 15: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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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日期:109 年 9 月19 日起至109 年 9 月19 日止
二、活動時間:9 時 0 分起至 12 時 0 分止
三、報名期限:109 年 9 月 13 日止
四、於報名期間,個人用網路線上報名成功之前2500位,並於當日參賽完成繳件者,可獲得超商禮券100元(屆時,將依各景點報名成功之名冊發放完畢)。
五、網路線上報名成功之前1000名,贈送胸章乙枚,並於比賽當天,在各比賽景點依名冊發放完畢。
六、以上,建議請印出報名成功之電子信件(含報名序號),以便比賽當日繳畫作後加速領取。
報名須知
一、活動日期:109 年 9 月19 日起至109 年 9 月19 日止
二、活動時間:9 時 0 分起至 12 時 0 分止
三、報名期限:109 年 9 月 13 日止
四、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
(一)蒐集目的:文化部藝文活動管理平台(以下簡稱本網站)等會員相關服務、業務推廣、統計研究及其他公務機關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之利用。
(二)個人資料之類別:姓名、性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地址、電子信箱、電話、緊急聯絡人姓名與電話、學歷、職業等註冊頁面所載之個人資料,及會員使用本網站時由伺服器所自動留存之資料。(備註:上述所說明要蒐集的個資項目如[姓名]、[性別]...等,必須要與報名表上提供民眾填寫的欄位相符,請承辦人員自行斟酌上述個資項目 ,刪除多餘的個資項目或增加缺少的個資項目,以避免報名發生個資爭議;另外,在儲存本網頁之前,請務必先刪除本項備註之全部文字內容)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利用期間:會員服務期間至會員服務終止後3個月;
2.利用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及依法令所為之國際傳輸;
3.利用對象:前揭所載公務機關或依法令規定提供與事業主管機關或其第三方;
4.利用方式:以數位檔案或實體紙本形式蒐集、處理及利用蒐集目的必要範圍內之利用;
(四)當事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會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享有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之權利;會員可向前揭所載公務機關所在地址親自辦理或以書面通知後,由公務機關依法處理。
當事人拒絕提供對其權益之影響:註冊網頁「選填」項目,不影響會員使用網站之權利,惟可能導致部分功能或服務無法提供。
五、隱私權保護:依本網站會員註冊所公告之「隱私權保護」政策,保護你報名時填寫的資料。
六、如果您有任何的問題,請與下列活動承辦人連絡:
(一)連絡人: 寫生比賽工作小組
(二)連絡電話02-2543-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