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3-25 14:43:23 點閱:39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3月24日府教學字第1140109866號函辦理。
二、本縣114年公立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主要時間如下:
(一)申請縣外介聘教師應於114年4月28日前上網填報資料(網址https://tas.kh.edu.tw)。
(二)本年度縣外介聘積分審查作業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申請人請備齊相關文件正本及積分表供各校人事人員進行初審,積分表正本及相關文件影本(影本需蓋與正本相符之戳章及申請人之私章)於114年4月28日前寄(親)送達南郭國小介聘中心(彰化市中興路98號)。
(三)114年5月1日積分審查小組進行積分複審,申請人請自行查閱線上補件通知及積分審查結果(http://volunteer.chc.edu.tw/boe/),如需補件,請於114年5月2日中午12時前完成。
(四)申請人至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網站下載個人資料表,於個人資料表空白處寫上積分成績及志願縣市,並簽名後於114年5月2日傳真或電子郵件至介聘中心,傳真:04-7287566、Email:nges7280366@gmail.com。
三、另請利用洽公之便至南郭國小警衛室(彰化市南校街19號)領取「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申請表」。
四、請詳閱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如有補充或修訂,請隨時留意本府新雲端公告及本縣介聘天地相關訊息,並依公告之作業要點規定辦理。